公告公示
学生手机管理制度
为了让学生养成良好的学习、生活习惯,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;维护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、提高教学质量,构建和谐的校园生活,我校决定对学生使用手机进行规范管理,具体规定如下:
1、普职融通班学生在校期间原则上一律不得携带手机入校,如果确实有事可以直接通过班主任手机与家长进行联系。个别特殊情况的学生如果确实需要携带手机入校者,需家长本人直接向班主任提出申请,班主任根据实际情况来决定是否同意,但手机平时由班主任保管。原则上只允许学生在周末或放假回家时由班主任发给其使用,平时不允许私自在校园内的任何地方使用手机。
2、其他专业的学生在家长同意的情况下可以携带手机入校,但班主任要把本班带手机的学生名单登记备案。并按照学校的规定使用手机,不得影响正常教育教学秩序,不得影响他人正常学习生活。
3、禁止学生在教学、实习、实训、集会时间使用手机,早、中、晚自习前学生必须将手机关闭或设置为静音,统一存放到班级手机盒中,各班每天指定一名值日学生管理手机盒,放学时发放。
4、晚上10:30熄灯后所有学生必须将手机关闭。学工处、学生会及其他管理人员将不定点地经常性进行巡查,一经发现熄灯后还在玩手机的一律收缴。
5、凡是违反规定者,第一次发现上课玩手机,必须写检讨,并张贴在班级“曝光台”上实行自我监督和班级监督,诚心改正错误。第二次发现玩手机没收手机一个月,上交学工处保管,并根据该同学的认错态度,做相应的处理。第三次发现上课玩手机,没收手机至本学期结束再归还给学生。。
6、对于不服从管理的学生,进行教育批评。但手机必须上缴,否则通知家长或劝退。
7、学生上交或收缴的手机由学工处造册登记、贴好标签妥善保管好。
8、学生手机由于本人保管不善,如有丢失,学校和班级不承担任何责任。
9、学生在任何考试中,都不允许将手机带入考场,一经发现,无论是否开机,均认定为作弊,并一律收缴。
10、全体教师均负有教育学生正确使用手机的责任,如发现学生违规使用手机,交由该班班主任或学工处处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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